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来源: 供稿: 摄影: 审核: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北京疫情仍然存在的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 的通知》(校发[2014]11号)及《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考方案》的要求,特发布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物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原则
  1、以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为核心,全面提升选拔质量。
  2、服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布局。
  3、严格招生程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生报名与初选
  考生需通过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报名,请考生参照我校研究生院招办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物理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报名基本资格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进行择优选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物理学院设一个物理学一级学科资格审查小组,小组成员学科方向覆盖理论物理及应用、凝聚态物理、光学和计算物理4个学科方向。专家组主要负责评审报考本学科所有考生进入面试的资格。

  三、组织形式
  物理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招生工作部署下完成。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外语和专业科目现场考试。增加资格审查环节。总体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对考试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织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专家组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进行评价,并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对于复审不合格不予准考的考生给出明确书面意见。资格审查小组有义务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二阶段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初审合格考生于2020年6月2日后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参加网络面试。
  初审、面试各环节工作均接受研究生院巡查小组和学院招生小组领导的监督。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  面试时间: 2020年6月8日
  2.考生面试要求:每位考生的网络面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各部分时间分配如下:英语口语和听力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不多于15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含自我情况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不少于20分钟。
  3. 面试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面试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 面试环境要求:
  为确保面试过程系统顺畅,学院在面试开始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面试开始时考生应通过视频设备协助面试专家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正式考核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秘书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以便确保网络面试的公平性和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面试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面试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生须在网络平台上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面试环节。

  五、体格检查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类别及相关事宜
  1.学院根据考生科研能力、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导师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2.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要缴学费,不发放生活补助。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a.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b.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c.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3.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采取电子材料远程提交的方式进行。

  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我校已向教育部申请“高等学校与工程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此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待教育部批准后另行公布。

  八、其它说明
  1.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核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通过本通知附件查阅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
  5.考生可直接与物理学院周格羽老师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电子邮箱:zhougeyu@bit.edu.cn
  联系电话:010-6891135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中心教学楼623 周格羽 收 (邮编:100081)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