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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1-05

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团结互助、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学院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6级新生和2026年硕转博学生);

2.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优秀宿舍(文明宿舍):全日制在册学生所在班级、宿舍(不含2026级新生集体)。

评选名额

1.评选优秀学生标兵4人,优秀学生38人,优秀学生干部8人

2.评选优秀班集体1个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个人奖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追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二)集体奖项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视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2.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3.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风气,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

4.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公益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劳动锻炼活动等。

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

(一)优秀学生

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研究生上一学年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学术成果符合评定要求,获得“学业奖学金”;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优秀班集体

符合集体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者:

1.班级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有效;

2.班级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班级骨干以身作则,具有领导力,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高度注重班风建设,班级氛围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健康向上、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班级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且科研成果突出。

另外,获评优秀班集体的单位同步获评学校文明班集体,相关荣誉另行发放。

四、评选流程及材料提交

(一)优秀个人申请者在11月9日前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

同时需填写优秀个人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bitwulixuegong@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如下,【优秀xx申请表】姓名-年级-硕/博-学号,邮件主题同名。

【注】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将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二)优秀集体负责人在11月9日前需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五、其他说明

1.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对于重复申报造成的名额浪费,所在单位不再补报;

2.学习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5-2026学年情况;

3.研究生学习成绩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2025-2026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4.初评名单以待学校审核状态名单为准,学校复核中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单位不再补报,并缩减次年评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