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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精神,现开展物理学院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取得的成效作为评选重要参考,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发展。评选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注重评选表彰在引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引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引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引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典型。

三是坚持典型示范引领。通过表彰,充分展示学校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全力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为服务支撑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北理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物理学院在籍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且须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的正式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学院所有建制完整、支委配齐的学生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创造一流业绩、出突出贡献;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近两年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一次及以上;

4.模范践行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等要求,带头执行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5.乐于奉献,热心帮助周围同学,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充分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工作干部、支委等学生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4.学生党支部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步骤

1.自愿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党员需提交一份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介绍,重点突出个人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周围群众中的典型事迹,文字应当朴素干练,避免夸大不实。如有取得获得的相关成绩和荣誉奖励需分点罗列在个人介绍后附证明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应由所在支部党支书牵头,撰写不少于800字的支部情况介绍,其中应当包含支部人员基本情况,典型事迹和荣誉获得的情况(仅限集体荣誉),同时附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仅需提交纸质版,装订好后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理学楼B213办公室,过期不候。

2.学院推荐。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确定 推荐名单后报送学校。

3.评选公示。在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体研究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开展表彰。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公示情况,学校党委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七一前夕,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